CENTRAL GLASS CO., LTD.  

玻璃纤维绳点火损耗(LOI)

1.采样
试验件与号数试验中所用试验件相同。
2.试验过程
对试验件进行称重,以0.0001克为单位进行记录(W1)。然后,将试验件放置于110±5℃高温下干燥60分
钟后,再将试验件放置于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。再次对试验件进行称重,以0.0001克为单位进行记录(W2)。
将试验件放置于625±25℃的电烘炉中加热30分钟,冷却至室温后进行称重,以0.0001克为单位进行记录(W3)。
3.计算
采用以下公式,计算水分和烧失量的重量百分比,将结果分别保留两位小数和一位小数。